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亚洲|一本大道在线一本久道|九九re热国产精品视频|国产亚洲精品岁国产微拍|欧美成人看片一区二区福利|无遮挡又爽又黄的视频网战|欧美极品欧美激情在线观看|亚洲高清二区特黄色大片在线播放

歡迎光臨九江市物流綜合信息平臺
當前位置: 主頁 > 政策資訊 > 公示公告 >

《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條款釋義

時間:2024-07-30 16:08 來源:中國交通報 點擊:
江西省省級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過低,請進行網頁播放器升級!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fā)了《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以下簡稱《判定標準》),《判定標準》列出了危險貨物港口作業(yè)領域五個方面25種重大事故隱患情形?,F(xiàn)對各判定情形的依據(jù)條款解讀如下。

第四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主席令第五號)第二十二條、《港口經營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21號)第十六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二十七條明確了港口經營許可、港口危險貨物作業(yè)許可的相關要求。

(二):《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2條、第4.3.2條,《油氣化工碼頭設計防火規(guī)范》(JTS 158-2019)第5.2.1.9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 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 16994.1-2021)第5.8.2條,《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 50074-2014)第8.1.9條、第8.2.8條明確儲罐及管道作業(yè)參數(shù)、作業(yè)流速應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

(三):《港口基礎設施維護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19號)第十二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 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 16994.1-2021)第4.1.2條,《港口設施維護技術規(guī)范》(JTS 310-2013)第3.0.8條、第5.1.3條明確危險貨物作業(yè)碼頭應進行定期檢測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不滿足安全要求的應限制使用、減載使用或停止使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十三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 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18條明確,港口危險貨物儲罐應定期檢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八十八號)第三十八條明確不得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

(四):《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險貨物集裝箱》(GB 16994.3-2021)第7.3條明確了裝載爆炸品和硝酸銨類物質集裝箱應直裝直取。

(五):《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險貨物集裝箱》(GB 16994.3-2021)第7.4條明確了裝載爆炸品、氣體和放射性物質的集裝箱應限時限量存放。

(六):《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險貨物集裝箱》(GB 16994.3-2021)第7.1條、第7.2條、第7.5條、第7.6條、第7.8條明確了危險貨物集裝箱應分區(qū)、分類儲存,按照相應的隔離要求堆放,禁忌物不得堆存在同一區(qū)域等要求;《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通則》(GB15603-2022)第5.1條、第5.2條、第5.3條、第5.9條、第6.2.3條、第6.2.5條明確了危險貨物倉庫應根據(jù)危險貨物的特性、防火要求及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中的要求采取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的方式,同時明確了隔離間距、堆碼高度等;《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險貨物集裝箱》(GB 16994.3-2021)第7.11條明確了危險貨物集裝箱的堆碼高度。

第五條

(一):《海港總體設計規(guī)范》(JTS165-2013)第7.4.6.8條,《油氣化工碼頭設計防火規(guī)范》(JTS 158-2019)第5.3.1條、第5.3.2條、第5.3.3條明確了排空系統(tǒng)的設置要求;《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5.3.4.1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 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 16994.1-2021)第5.10.1條明確了吹掃介質的安全要求。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根據(jù)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第七十八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十五條、第七十八條明確危險貨物管道應定期檢查、檢測。

(三):《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6.1.2條、第6.1.3條、第6.1.8條,《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7.6條、第6.2.4條、第6.2.4A條明確了應根據(jù)介質的沸點、飽和蒸氣壓、儲存溫度以及儲罐的選型等設置氮氣密封保護系統(tǒng),明確了儲存不穩(wěn)定的烯烴類物質應添加阻聚劑,明確了特殊貨種應采取減少日曬升溫的措施等。

(四):《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6.1.1條、第6.1.2條、第6.1.3條、第6.1.4條明確了應根據(jù)介質的儲存需求確定儲罐的型式(固定頂、內浮頂、外浮頂),第6.1.10條、第6.1.15條明確了儲罐的布置要求(含特殊貨種,如沸溢性、毒性、易燃性等),第6.5.1條、第6.5.3條、第6.5.6條、第6.5.8條明確了儲罐防火堤的容量、密閉性及隔堤設置要求,第9.1.4條、第9.1.14條、第9.1.15條和《油氣化工碼頭設計防火規(guī)范》(JTS 158-2019)第4.3.2條明確了管道專管專用、管道敷設等的要求。

第六條

(一):《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十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 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 16994.1-2021)第4.2.2條、第4.2.3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2.2條、第4.2.3條明確爆炸危險區(qū)域應使用防爆電氣設備;《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GB 50058-2014)第5.2.2條明確了爆炸危險區(qū)域和設備保護級別的對應關系。

(二):《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水規(guī)〔2021〕6號)第十四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4條、第4.4.2條明確重大危險源以及涉及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的罐區(qū)應根據(jù)需要設置可燃或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海港總體設計規(guī)范》(JTS165-2013)第15.10.5條對液化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碼頭可燃或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港口防雷與接地技術要求》(GB41847-2022)第7.7條,《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guī)范》(GB 15599-2009)第4.1.1條、第4.1.2條、第4.1.3條、第4.1.5條,《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 50074-2014)第14.2.1條、第14.2.3條、第14.2.4條,《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9.2.3條明確了易燃易爆危險貨物儲罐的防雷裝置設置的具體要求,包括避雷針、防雷接地、浮頂與罐體的電氣連接等;《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3.1條明確了防雷裝置的定期檢測要求。

(四):《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6.7條明確了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罐區(qū)的重大火災隱患直接判定條款;《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12.1.2條、第12.1.5條、第12.6.4條、第12.6.5條,《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8.10.2條對罐區(qū)的泡沫滅火系統(tǒng)、消防冷卻水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火災探測器等的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根據(jù)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第二十一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十二條,《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 25506-2010)第3.1條、第5.2條,《油氣化工碼頭設計防火規(guī)范》(JTS 158-2019)第5.4.2條、第5.5.3條,《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12.6.1條、第12.6.3條、第15.1.7條、第15.1.8條,《港口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設計規(guī)范》(JTS 176-2020)第6.2.7條對危險貨物作業(yè)場所的消防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的通信裝置、報警裝置提出了相關要求。

(六):《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十條,《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水規(guī)〔2021〕6號)第十四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4條,《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15.1.1條、第第15.1.5條、第15.1.8條對重大危險源罐區(qū)的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自動監(jiān)測系統(tǒng)提出了相關要求;《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15.2.1條,《港口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設計規(guī)范》(JTS 176-2020)第8.3.1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險貨物集裝箱》(GB 16994.3-2021)第10.4條對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參考應急管理部突出強調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條款,明確判定范圍為“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

(七):《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水規(guī)〔2021〕6號)第十四條(二),《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4條明確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和涉及重點監(jiān)管危險化學品的罐區(qū)應設置緊急切斷和自動連鎖等自動化系統(tǒng),《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14)第15.1.3條、第15.1.4條明確了緊急切斷、自動連鎖系統(tǒng)的設置參數(shù);《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水規(guī)〔2021〕6號)第十四條(三)對獨立安全儀表系統(tǒng)的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

第七條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根據(jù)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第十九條,《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水規(guī)〔2021〕6號)第六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 36894-2018)第3.1.1條、第3.2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安全技術基本要求》(GB 18265-2019)第4.1.3條、第4.1.4條明確了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備設施其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應滿足相應的安全風險要求,同時明確了安全風險基準和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計算方法。

(二):《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 50074-2014)第4.0.10條,《港口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設計規(guī)范》(JTS 176-2020)第4.3.1條分別列表明確了危險貨物儲罐、堆場與外部建構筑物的安全距離(間距);《建筑防火通用規(guī)范》(GB 55037-2022)第3.2.2條、第3.2.3條明確了甲乙類倉庫與外部建構筑物的防火距離(間距)。

(三):《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 50074-2014)第5.1.3條,《港口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設計規(guī)范》(JTS 176-2020)第4.3.2條分別列表明確了危險貨物儲罐、堆場、倉庫與企業(yè)內部人員集中場所的防火距離(間距)。

第八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八十八號)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一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三條明確了應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雙重預防機制的管理制度,《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16994.1-2021)第4.2.1條、第4.2.2條、第4.3.2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16994.2-2021)第4.2.1條、第4.2.2條、第4.3.2條明確了關于防火防爆的相關要求。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二十八條明確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八十八號)第二十七條要求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明確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后上崗作業(y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根據(jù)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第四十四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二十七條,《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yè)人員考核和從業(yè)資格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9號)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等明確了裝卸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y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號)第九項對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的教育培訓提出了明確要求。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八十八號)第四十三條,《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8號)第五十條明確進行危險作業(yè)應滿足相關安全要求;《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1部分:油氣化工碼頭》(GB16994.1-2021)第6.1條、第6.2條、第6.5條、第6.7條,《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庫區(qū)》(GB16994.2-2021)第6.1條、第6.2條、第6.5條、第6.7條,《危險化學品企業(yè)特殊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GB30871-2022)第4.6條、第4.10條、第5.1.2條、第5.2.6條、第5.2.7條、第5.3.1條、第5.3.2條、第6.3條、第6.4條、第6.5條對受限空間作業(y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動火作業(yè)的審批、作業(yè)分級、氣體檢測、監(jiān)護作業(yè)、監(jiān)護人培訓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五):《港口作業(yè)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庫區(qū)》(GB 16994.2-2021)第4.1.22條明確了內浮頂儲罐浮盤落底作業(yè)的相關安全措施,包括制定專項操作規(guī)程、開展風險辨識、采取風險管控措施、辦理審批手續(xù)和對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等。

(作者單位 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