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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發(fā)改委、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fā)《關于加快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我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切實加快項目落地進程。
《通知》明確,農村公路新改建項目及新建獨立橋梁(隧道)項目,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項目審批表形式報縣級發(fā)改部門進行立項審批。對已列入江西省級農村公路危橋改造規(guī)劃項目庫和農村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項目庫的項目,視同立項。同時,凡已立項的二級及以上公路、特大橋梁(隧道)等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經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審查后,由建設單位報縣級發(fā)改部門批復可研。其他已立項的農村公路項目不再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據了解,一直以來,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因涉及國土、住建等部門審批,耗時較長,特別是項目前置性手續(xù)較為復雜。為此,交通部門主動作為,積極會同省發(fā)改委等部門出臺相關實施意見,明確農村公路各項前期工作審批程序,優(yōu)化審批辦理流程,進一步加快農村公路項目審批進度?!锻ㄖ烦雠_將大大簡化了審批程序,有利于縮短辦理審批周期,為各地補充抵押貸款(PSL)項目申請農發(fā)行貸款資金發(fā)放提供便利。